首页 烟草资讯 正文

呼和浩特加强联合执法 整治烟草乱象-“守护成长” 云南省局在行动

呼和浩特加强联合执法 整治烟草乱象

为进一步规范新城区辖区内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草领域无证经营行为,同时落实呼和浩特人民检察院交办烟草案件线索相关情况,6月23日上午,呼和浩特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区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新城区辖区内多家可能涉及无证经营的烟草商户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处无营业执照、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家商户存在无证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没收了无证出售烟草制品商家的烟草制品并对经营者进行释法说理。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新城区辖区内无证经营违法行为,清理整顿了烟草市场秩序。下一步,公益诉讼部门将同步跟进烟草领域专项监督行动,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针对目前尚未取缔的无证经营的商铺,将进一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打击惩处到位,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新城区辖区内烟草市场经营秩序。

“守护成长” 云南省局在行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关注烟草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2021年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响应,结合云南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行动全面展开。

乱象丛生 危害巨大

吸烟有害健康。作为一种特殊消费品,国家对烟草的生产和经营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近年来,电子烟产业发展迅猛,乱象丛生,以电子烟为代表的烟侵害现象突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危害。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2019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要求互联网全面下架电子烟。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两个通告的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售烟网点、自助售卖机等售烟渠道进行了清理整治,查处了一批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尤其是持续清理整治电子烟线上销售和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有效治理电子烟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的市场乱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受利益驱使,有的商家将售烟实体店开到了学校周围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购买烟的便利性;有的商家借助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网络媒介引诱传播、售卖烟;有的电子烟商家发布虚假广告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食;有的商家未张贴警示标语和落实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为及时解决当前出现的种种问题,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时隔一年半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次联合制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3年内,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两个通告、一个专项行动方案,可见未成年人烟侵害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增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十分紧迫必要。

堵疏结合 集中整治

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及时回应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共同期待,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省烟草专卖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行动要求,下发《云南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堵疏结合,集中整治,采取三项工作措施,综合施策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

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校园周围烟草零售店布局距离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烟草部门全面排查校园周围存量零售许可证持证户,积极劝导校园周围持证户主动退出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省各级烟草部门组织在辖区内售烟网点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或专用宣传标识,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要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将校园周围纳入重点监管区域,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引导售烟网点守法经营,教育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的“两通告”精神,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各州(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约谈辖区内电子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子烟销售网点,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

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25日开始,预计9月中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宣贯动员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提升阶段。在宣贯动员阶段,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监管重点,组织摸底排查;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对售烟网点实施全面检查,强化后续监管,解决市场突出问题;在总结提升阶段,全省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

为强化责任担当,专项行动还要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做好宣传引导为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共同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加强与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推动、学校、社区和家庭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专项行动过程中,加大涉烟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适时组织督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据悉,目前,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多频次高密度的市场监管工作也正在同步开展中。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我们在行动。

两部门: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

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各地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售烟(含电子烟)网点法律宣贯,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志。

2.预防保护到位。分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以下称校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

3.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

1.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定距离标准,既要兼顾当地正常消费需求,又要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测量标准应合理、符合普通民众认知,测量方法应简便易行、易验证。

2.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2021年6月25日前,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校园周围存量零售许可证持证户,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报告清理进展情况。要积极劝导校园周围持证户主动退出;对换址经营的,可依法适当放宽办证条件;对原址经营的,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校园周围的无证经营户,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

1.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在售烟网点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或专用宣传标识。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探索应用新技术手段,提高查验有效性。

2.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运行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手段,将校园周围纳入重点监管区域,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落实。

3.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适用指导,切实规范辖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证据固定。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引导售烟网点守法经营,教育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1.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各地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

2.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9年第1号)精神,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约谈电子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压实主体责任,防止互联网领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3.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电子烟销售网点,登记建档。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贯动员阶段(6月15日—6月25日)。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监管重点,组织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8月31日)。各地要对售烟网点实施全面检查,强化后续监管,解决市场突出问题。

3.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4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各级烟草专卖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职责。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落实。各省级烟草专卖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行动小组,统一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实施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综合治理。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政府解决重点问题。加强与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推动、学校、社区和家庭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渠道,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典型案件和阶段性进展情况定期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报告。

党派声音:警惕电子烟消费群体低龄化趋势

“近年来,青少年电子烟的使用率逐年增加,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在陕西省政协近日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民盟陕西省委员会呼吁,整治行业乱象,加强规范管理。

民盟陕西省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电子烟的主要消费人群以15岁至24岁间的年轻人为主,并且首次接触电子烟产品的人群呈现出低龄化发展态势。学生群体电子烟使用率呈快速增长趋势,调查显示,2015—2018年我国大学生电子烟使用率从0.5%上升至1.5%,2018—2021年从1.5%急剧上升至10.1%。电子烟的宣传信息在网络上比比皆是,很多追求新奇的年轻人会主动尝试电子烟。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电商渠道禁止销售电子烟,调查发现,这些烟弹大多是仿制品或“三无”产品,成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大隐患。此外,电子烟含有的有害物质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柳叶刀—儿童青少年健康》近日指出,虽然电子烟被营销为比卷烟更安全的替代品,但它高度成瘾且有害。

为此,民盟陕西省委会建议: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三无”电子烟。烟草专卖部门、公安、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协作,查处“三无”“奶茶杯”“可乐杯”等不合规形式的电子烟,理清上下游生产销售链条;在售卖电子烟的零售商户中做好宣传警示,对网络平台上私自销售电子烟的商家和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管理,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坚决打击不良商家。

民盟陕西省委会还建议,要加强源头管控,严打非法电子烟源头工厂。加强电子烟生产全流程监管,可参照香烟全流程管控标准,对电子烟生产所需要的电池、雾化设备等关键环节实行专卖管控,对尼古丁、烟碱、烟液、烟具等生产企业,从生产、运输、制作、销售等多个环节进行管控。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控烟知识比赛、辩论赛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对电子烟危害的认知程度,正确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

浙江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加强电子烟监管 “守护成长”在行动

“电子烟的危害不容小觑,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现在有你们的监管,家长就放心了,感谢你们对下一代的守护和关爱!”日前,浙江省缙云县某中学门口的一家商店内,在目睹烟草、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电子烟销售行为后,一名家长由衷地说道。

(图为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检查辖区电子烟店)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出台以来,缙云县局积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律宣传再加码。通过资料发放、上门宣传、社交媒介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对电子烟经营商户,专卖人员耐心做好政策答疑解难的同时,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在柜台醒目处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及电子烟”的警示标志。并且组织了普法志愿者进校园的活动,进一步向未成年人普及相关的涉烟知识。

预防保护再加码。围绕分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不得设置售烟网点的要求,依法对校园周边限定距离内卷烟零售户进行劝导清退,统一标准、细致丈量,对不符合学校周边办证距离规定的零售户,一律不予延续,待期满后依法予以注销;对有意搬离或主动歇业的,主动上门服务,为主动清退提供便利。同时,进一步推进辖区内电子烟经营户的档案、信息库的登记和完善,做好对辖区内电子烟经营户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工作。

(图为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检查校园周边商户)

查处监管再加码。缙云县烟草专卖局通过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综合整治计划,通过打造执法“共同体”,整合执法力量,以交叉检查、错时检查、重点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组织专卖人员通过抖音、微信、QQ等自媒体、社交平台上收集整理发布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线索,并进行搜集和整理,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防火墙”。

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482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8次、共检查场所商户223户,清理校园周边零售户4户,累计张贴了400余份教育警示贴。

(图为电子烟经营户签署禁止向未成人售卖电子烟告知书)

下一步,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家局颁布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宣贯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阶段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于校园周边售烟违法行为和电子烟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